发布时间:2019-12-04 15:54:11
一、电熔连接机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熔连接机具的类型应符合电熔管件的要求;
2 电熔连接机具应在***供电或发电机供电情况下,均可正常工作;
3 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所有印刷线路板应进行防水、防尘、防震处理,开关、按钮应具有防水性;
4 输入和输出电缆,在超过-10℃~40℃工作范围,应能保持韧性;
5 温度传感器精度应不低于±1℃,并应有防机械损伤保护;
6 输出电压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设定电压的±1.5%以内;输出电流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额定电流的±1.5%以内;熔接时间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理论时间的±1%以内。
7电熔连接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不宜超过1年。
二、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三、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四、电熔承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管件连接部位擦拭干净;
2、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入端或口管件入端标出入长度和刮除入长度加10mm的入段表皮,刮削氧化皮厚度宜为0.1-0.2mm;
3、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和公称外径小于90mm的聚乙烯管道,以及管材不圆度影响安装时,应采用整圆工具对入端进行整圆;
4、将管材或管件入端入电熔承管件承口内,至入长度标记位置,并检查配合尺寸;
5、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并用专用夹具固定管材、管件。